金融支持东北振兴的路径选择
经济是一个包含多方面因素的复杂系统,推动经济发展要从多方面入手,东北地区经济发展面临很多困难,所以在东北振兴方面也要发挥多方合力,这其中,作为经济血液的金融因素可以而且应该在助力东北振兴上发挥更大作用。
充分发挥传统金融的作用
总体来看,我国经济依然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较低, 东北地区的情况更是如此。我国形成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格局,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背景,这一既定条件短期内很难改变。对于推动东北地区经济增长来说,要思考如何在目前的金融结构条件下充分发挥其助力作用, 为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添薪加柴。
东北地区的银行机构较多,有较大的金融支持潜力。以辽宁省为例, 除了国有大行的分行外,还有不少外资银行及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 有较好的金融服务供给基础。但商业银行的目标是获得更多的利润,其信贷供给行为与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经济形势及企业经营好的时候会积极地提供信贷,经济形势不好及企业业绩下滑需要信贷支持的时候反而降低信贷供给。因此,需要采取适当措施提高银行的放贷意愿, 撬动银行信贷供给。
一是针对支持东北经济发展的银行机构尤其是地方性银行出台定向优惠措施,如提供优惠利率再贷款、调低 M PA 考核参数等。二是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及担保基金,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提高企业贷款可得性并降低贷款成本。三是鼓励银行与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例如, 近期盛京银行与辽宁省内九家省属企业集团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除了提供授信支持,还提供涵盖资金融通、 资源整合、资本运作、资产管理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通过产融结合、 银企合作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另外,东北地区的企业也要积极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债券融资虽然仍属于债务范畴,但从融资结构看则属于直接融资类别。与银行信贷相比,债券融资具有一些显著特点 :一 是债券融资期限一般较长,二是债券融资资金使用限制较少,三是高质量企业债券融资一般不需要抵押担保。 对于东北地区的企业来说,要充分利用债券融资这些特点,在银行信贷之外积极开辟债券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利用好自贸区的金融带动作用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 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大使命。从 2013 年 9 月上海自贸区揭牌开始,至今年我国已经分五批共设立了 18 个自贸区,辽宁省和黑龙江省分别在 2017 年第三批和 2019 年第五批自贸区名单之中。辽宁和黑龙江自贸区除了承担正常的改革开放任务外,还肩负着推动东北振兴的使命。例如,黑龙江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明确提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成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要充分发挥辽宁和黑龙江自贸区的杠杆作用,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东北全面振兴。
国家针对自贸区出台了较多的金融创新政策,允许自贸区先行先试, 既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也检验政策的运行效果。对于辽宁和黑龙江两省来说,应该充分利用国家针对自贸区出台的金融创新举措和各项金融支持政策,通过金融政策杠杆撬动自贸区和地方经济发展。另外,一些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具有辐射作用,虽然政策针对自贸区出台,但其效果却可以辐射到自贸区外。以 2019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针对自贸区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为例,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可以到自贸区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便利化政策。优质企业既可以位于 自贸区之内,也可以位于省内但在自贸区之外,这就使得针对自贸区出台的支持政策能够惠及到全省的优质企业。
推动直接融资和风险投资市场发展
银行贷款、债券等方式是债务融资,到期还本付息,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能否偿还债务,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则关注较少,即使关注也是出于企业偿还债务的角度。因此,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模式虽然能促进企业投资,推动经济发展,但这种融资具有短期性,且受经济形势及企业经营状况影响较大。
与银行间接融资相对的是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资本市场特有的机制, 包括对未知风险的定价,对转型创新的激励相容,公司治理和公众监督及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等,有利于促进资本向创新经济集聚,从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东北地区的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较全国平均水平低很多,无论从上市企业数量还是从融资金额来看,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例如,在目前 A 股 3600 多家上市企业中,东北地区的企业只有 150 多家,占比仅为 4%,而 深圳市的上市企业就超过 300 家,是东北三省的 2 倍。因此,对于东北地区的优质企业来说,要改变融资理念, 积极争取利用直接融资市场,并借此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绩效。
另外,对于东北地区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来说,要主动利用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不需要企业的资产抵押,其目的就是在承担高风险的同时追求高收益,是适合初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轻资产的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近年来,投资基金在东北地区稳步发展,例如,近期辽宁省已经成立了东北地区首家“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管理企业, QFLP 是一种金融开放创新模式,其本质是将经审批的合格境外资金引入境内,投资于国内的 PE 和 VC 市场。QFLP 基金管理企业是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的重要渠道,对于辽宁及东北地区的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具有较强的拉动效应。
引入民营“活水” 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3 年 11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较为集中, 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国有企业经营不善,需要改变这一状态。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入股国有企业,激活休眠的国有资产,使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焕发出新的生机。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既是直接关乎实体企业运行效率的举措,也是资本运作的一种形式,涉及资产证券化、 投资基金、资本运营平台、员工持股等多方面内容。民营资本介入国有企业,既有助于解决国有企业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也能够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效率优势。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取长补短、 相互融合、相得益彰。
对于银行机构、各类投资基金、 资本运营平台来说,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其发挥作用的一个契机。这些金融机构既能以提供资金形式助力混合所有制改革,也能作为出资方亲自参与到混合所有制改革之中,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东北经济活力的同时,获得适当的收益水平,达到激励相容。
东北这片广袤的土地曾是新中国工业的翘楚,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绝大部分工业都集中在东北三省,东北也为我国工业现代化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 1998 年之后,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动能不断衰减。2016 年,新一轮东北振兴再启航,中央连续发布多个重要文件,特别是《东北振兴“十三五” 规划》等政策纷纷落地,东北经济逐渐出现回暖迹象。健康快速发展的经济需要在多方面采取适当措施,金融就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一环。对于推动东北振兴来说,金融因素应该与其他措施一道,在促进东北经济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
东北振兴是我国经济发展拼图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东北地区经济会不断积蓄动能,迎来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