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自然资发〔2022〕142号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6日
转自自然资源部网站,原标题《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